植保条例20年: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8075件

2017-12-23 19:14:00

来源:福建日报

 

2017年,是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走过的第20个年头。

 

1997年,国务院颁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这是我国构建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体系的起点,该条例也成为日后国内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践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早前相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7年)》显示,自1999年至2016年底,我国共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807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23%。

 

植物新品种权,指的是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与大众所熟知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一样,植物新品种权同属知识产权范畴,是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大重要分支。

 

然而,走过20年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依然面临着品种保护意识薄弱、维权举步维艰、市场转化不足的问题。

 

东南网12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周志荣 洪锦城 郑爱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