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征求意见稿)》

2018-07-20 12:22:0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补充,形成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9月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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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原文地址: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807/t20180712_295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