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从提出、起草、审议历经五年,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后,终于在2018年8月31日表决通过。
《电子商务法》起草过程中直到表决通过后,业内法律专家、社会公众不断提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也进行了具有争议的解读,中消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机构对该法也存在一些质疑甚至反对的声音。
因此,有必要组织社会各界人士,从专业和产业的视角对《电子商务法》中所涉及的有关法律和产业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从而为今后的行政执法、司法和后续立法提供依据。
在此背景下,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拟就“《电子商务法》的得失及产业影响问题”联合主办一次专家研讨,诚邀各界人士参与讨论!
现将研讨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8年9月17日,18:30-21: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22室高铭暄学术报告厅(位置图附后)从东大门进入后一百米路左图书馆楼东、西侧门乘电梯到18层西侧(靠近电梯)
报名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会务组:王智烨18813135322,1693698836@qq.com
张辰玮 18810092968,707359286@qq.com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会务组:010-65101010,info@wisweals.com
本次活动免费向公众开放,欢迎参与。请参会者于9月15日17:00前将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等信息告知会务组,经确认后即可参会。
研讨会主题:
1.电子商务平台的界定、分类、义务与责任问题
2.安全保障义务、连带责任的法理与电商平台的责任承担
3.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研讨会嘉宾:
麻锦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张晓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监庭庭长
张 雯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卢 卫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
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北京市经信委处唐建国处长
滦 群 赛迪研究院副所长
吴伟光 清华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龙卫球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教授
夏 扬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宋 刚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刘德良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 丹 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杨安进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企业代表:阿里巴巴、腾讯、新浪、搜狐、今日头条、京东、滴滴、百度、奇虎360、美团、国美、国双科技等
参会路线图: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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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马婷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