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陕知发〔2017〕143号)文件要求,经各众创空间申报、科学评定等环节,我局确定西安联创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1家众创空间为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
请各众创空间按照要求,制定本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确保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