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巨额著作权案二审宣判

2018-09-28 15:09:00

来源:知产库

在历经4年的诉讼后,今天(9月28日),上海高院对备受各界关注的南品仁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古公司)、上海老古文化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老古公司)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宣判:

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被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小舜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363,941.18元”“驳回原告南小舜的其余诉讼请求”;维持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反诉原告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南品仁的全部诉讼请求。

 

时间轴:

1980年:南怀瑾在台湾创办老古公司

1994年:老古公司的部分股份转登记至郭姮妟名下

2001年1月:南怀瑾签署《委托书》,将作品在大陆的专有使用权授予郭姮妟

2001年6月:郭姮妟签署《许可使用证书》

2003年9月:上海老古公司成立

2004年10月:老古公司董事长由南怀瑾变更为郭姮妟,南怀瑾的股份同时变更登记于郭姮妟名下

2007年10月:郭姮妟和其母李素美成为上海老古公司股东

2008年12月:复旦出版社的支付方式从向南怀瑾个人账户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变更为向上海老古公司账户支付

2009年8月:南怀瑾安排老古公司汇出50万元给相关账户

2012年9月:南怀瑾逝世

2012年10月:李素美表示南怀瑾的版权版税属于南家子孙

2014年1月: 浙江温州中院就南小舜诉复旦出版社等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南怀瑾选集》构成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4年4月:南怀瑾在台湾养育的4位子女声明放弃南怀瑾大陆遗产(包括著作权益)继承权

2014年5月:南怀瑾在大陆养育的子女之一南宋钏,放弃南怀瑾大陆遗产(包括著作权益)的继承权

2014年10月:南怀瑾在大陆养育的子女之一南小舜,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一审诉讼

2015年4月: 老古公司向上海一中院提交《捐赠书》(《捐赠书》显示署期时间为2003年2月)

2015年9月:老古公司提起反诉

2017年3月:上海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2017年6月:上海高院受理老古公司、复旦出版社上诉请求

2017年9月:南小舜去世,上海高院依法通知南小舜的遗嘱继承人南品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今日(2018年9月28日):上海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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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马婷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