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梳理 | 盘点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恩怨始末

2020-06-29 22:44:00


 

图片1.png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堪称中国商业史上最长的“连续剧”。想必普通消费者作为“吃瓜群众”已经在这场马拉松式的大战中感到困惑,现多有新闻、文章涉及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但有很多小伙伴在时间的长河中已经搞不清楚它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图片2.png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简单梳理一下,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的恩怨始末。

 


品牌初创


1828年,清道光年间,王泽邦在广州创立王老吉牌凉茶,深受喜爱,被誉为“凉茶王”, 至今已有近两百年历史。

 

1995年,广药集团前身羊城药业与鸿道集团首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限于红色包装凉茶饮料。

  

1996年8月,广药集团成立。

 

1997年8月,广药集团从原注册人广州羊城滋补品厂转让取得“王老吉”商标。

 

1998年9月,鸿道集团在东莞投资成立加多宝公司。

    

2000年5月2日,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范围为生产及销售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期限自2000年5月2日至2010年5月2日。

    

2002年11月27日,双方再次签约将许可协议延长2020年5月1日。

 

2003年5月2日,双方再次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许可期限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发展壮大


经过加多宝多年的经营和运作,使“王老吉”品牌从一个区域品牌迅速扩张至全国。

 

2003年,鸿道集团投资数亿元竞标拿到中央电视台3个黄金时段“标王”广告播放权。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一句“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国人熟知。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鸿道集团捐款1亿,推出口号“要捐就捐一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升华了企业品牌文化。


图片3.png

 

2011年,红罐王老吉销售收入160亿元,超过可口可乐。而广药集团旗下的绿盒王老吉2011年的销售不足20亿元

 

图片5.png


图片4.png

 

 

 

 

商标之争:


首先,也是最简单的一场战争。广药集团欲收回“王老吉”商标。

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图片6.png

 

 

加多宝也似乎早有准备。2011年12月,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一面标注有“王老吉”、另一面标注有“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2012年5月10日,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两面均标注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图片7.png

 

 

根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数据统计,2012年切换品牌之后,加多宝罐装凉茶占据罐装凉茶市场份额80%之多,继续稳居凉茶行业第一的位置。

 

 

广告语之争:


更换品牌名后,加多宝的广告语也发生了变化:“怕上火,现在喝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怕上火喝加多宝。”


图片8.png

 

 

广药集团对此不满,事实上,双方对广告语、宣传用语的争议远不止这一句。

 

1.“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

 

广州加多宝在广告语中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药集团认为该广告语系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3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就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加多宝当然不服,经过多番诉求,最终在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合法。

 

2. “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图片9.png

 

针对这一争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加多宝构成虚假宣传,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用语,赔偿王老吉40万元,并在《重庆日报》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2015年12月9日,经过二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再审申请,这一战,加多宝输了。

 

3.“祖传秘方”的广告语:

 

加多宝曾在其广告中加入王健仪口述,称:“我是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我将祖传凉茶秘方传授给加多宝,喝正宗凉茶请认准正宗配方,怕上火喝加多宝”。


图片17.png

 

 

2013年12月23日,广药集团和大健康公司以加多宝涉嫌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2016年7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 “怕上火喝xxx


2015年12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并赔偿广药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并不表示认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根据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了广药王老吉的申请。

2020年6月23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加多宝于6月18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关于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侵权广药王老吉的再审申请。

 

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图片13.png


 

红罐之争:


图片14.png


2012年5月10日,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两面均标注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2012年6月3日,广药集团授权全资子公司大健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双方遂引发红色罐装包装装潢归属之争。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和广东加多宝分别向广州中院和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互诉对方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上述两案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需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图片18.png


    

20178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8年9月7日,最高法驳回广药集团再审申请,至此,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权益。

 

图片19.png

 

 

 不过,一个惨淡的现实摆在眼前:凉茶销量已经达不到过去的几何增长,进入了平缓期。数据显示,2009-2012年之间凉茶品类保持了16%-18%的高速增长,而2015年上半年凉茶市场的增速为零。2016年以后,同仁堂凉茶的偃旗息鼓、加多宝的裁员停产,这个行业“厄运缠身”。

 

在王老吉与加多宝的这场争斗中,不仅双方都有很大损耗,而且在长期的价格战中,对何其正等凉茶品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十年的战争已经结束,下一个十年,期待中国凉茶能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