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商标审查和评审居然是找外包单位在干

2017-07-26 22:46:00

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招标方式选用商标审查和评审外包服务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头条号在7月25日推送了一篇文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评审辅助工作项目成交公告》,完全没有防备,狠狠地抓住了小编的注意力:这是商标局要找一家公司来干商标审查和评审工作的节奏?这都能外包?谁如此强悍,能拿下商标局的业务?先看看总局是如何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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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工作;(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三)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注销、许可备案、删减商品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工作,以及商标质权登记和法院查封冻结协助执行等工作等技术要求。”

 

小编查看就此查看了一下工商总局网站,这则中标公告并没有在首页显示,而是在首页 > 政务 >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第四级页面里,不关注根本就发现不了。公告中显示,采购单位名称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合同履约期为2017-2019年度。

 

成交供应商其实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据中标公告显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成为唯一中标供应商。公告还透露本次是“单一来源采购”。这是意料之中、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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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总局的机构设置,我们发现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是总局的直属单位。同属于直属单位的还有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广告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工商出版社等。

 

 

 

为什么会采取招标方式来选择供应商呢?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不是工商总局下面的单位吗?我们来看看商标标审查协作中心能帮助我们找到答案。其前身为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原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成立于1993年11月,主要承担商标流程服务工作。2014年5月,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主要职责:接受商标局委托,承担商标注册的部分程序性和服务性工作;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委托,承担商标评审的有关辅助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这“委托”二字,可以帮助说明为什么会选择“招标”方式来选择供应商了。

 

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0名。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有工作人员约1000人。所以,后者工作人员应该不属于机关行政编制。

 

实际上,这并不是商标审查业务的首次招标了。2016年10月,总局网站上还刊载了一则同样名称的公告,该公告中提到:成交金额为1亿2000万人民币,合同履行期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看来,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小目标轻松实现啊。

 

商标业务成本价“曝光”,原来是按件给报酬

 

既然是招标,既然是外包,就有标的价格。前面提到,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的费用是1.2亿。但在2017-2019年度的服务中,换成了按件报价付费的方式。这不就是可以简单理解为商标业务的成本价吗?来看看吧!

 


 

从上表可以看出,以国内商标注册业务为例,商标局规费300元,需要支付给商标审查协作中心51元。处理商标变更申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收费20元,处理商标转让申请收费27元。.............说实话,小编真心心疼协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收费也不算高啊。这要做多少件商标业务,才能赶上2016-2017的1.2亿元啊。

 

审协中心工作“压力山大”,各种条件约束,也要KPI

 

小编还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与审协中心的合同。该合同详细记录了委托内容和外包工作内容,详细说明了审协需要承担的义务。

 

最重要的是,在经费的结算方面,总局还对审协中心的服务质量提出了要求。如果没有达到相关的服务质量要求,是要扣款的啊。在质量评审标准方面,合同中就用10页的篇幅详细罗列了商标注册审查、商标变更审查、撤三审查等各个业务的标准规范。发生质量问题,都要扣费,甚至是按照单间成本20或50倍进行扣费。总局的业务不好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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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似乎明白了,为啥这个招标只能是“单一来源”了,因为:没人敢接啊!

 

 

*本文系知识产权导航网主编山宗合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开资料整理,转载务必保留此段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