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外”商标被驳回!

2018-06-22 21:54:00

关于第21918155号“嘿!老外”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76940号

   

  申请人:深圳创界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918155号“嘿!老外”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其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嘿!老外”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徐永垒
安蕾
戴艳

2018年05月07日